养老金重算补发已经在多个省份启动,但这次补发解决的是“基数差”,不是“待遇差”。 企退和事退人员适用完全相同的计算公式,但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指数的历史差异,决定了同等条件下事退人员的补发金额仍然更高。
截至2026年9月下旬,上海、内蒙古、贵州、黑龙江、西藏五个地区已公布2026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海为12577元,内蒙古8430元,贵州7376.75元,黑龙江7705元,西藏11954元。上海较上年度的12434元上涨143元,涨幅1.15%。其他省份预计在9月至11月集中跟进。

谁在补,谁不在补
重算补发的对象非常明确:2026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且在本省公布2026年计发基数之前已经开始领取预发养老金的人员。
2025年及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参与此次重算,他们对应的是年度普调。在计发基数公布之后才办理退休的人员,直接按新基数核算,没有预发阶段,也就不存在补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此次重算。
重算只涉及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受计发基数变化影响。
公式统一,参数不统一
2024年10月养老金并轨十年过渡期正式结束后,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核算公式已经完全统一: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公式一样,但代入公式的参数不一样。差距出在两个地方。
第一层是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9月之前的连续工龄全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以一位1966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的2026年退休男性为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视同年限为1986年到2014年共28年。同等条件下,企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通常只能认定到1992年当地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即1986年到1992年共6年。同等条件下,视同缴费年限差距达到22年。
第二层是平均缴费指数。 机关事业单位在岗期间社保缴费严格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核定,平均缴费指数普遍在1.0以上,部分人员能达到2.0左右。而大量企业职工长期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参保,平均缴费指数大多在0.6左右。
具体差多少
以西藏2026年数据测算。2026年计发基数11954元,2025年为11777元,差额177元。假设视同缴费指数为1.0,过渡系数为1.2%:
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差额:177 × 6 × 1.0 × 1.2% = 12.7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差额:177 × 28 × 1.0 × 1.2% = 59.4元/月。
单月过渡性养老金差额差距为46.7元。如果补发10个月,两类人员的重算补发总额相差约467元。
这还只是过渡性养老金一项的差距。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事退人员的平均缴费指数更高,在同样的计发基数上调幅度下,事退人员的月差额也会更大。
补发月数取决于地方节奏
补发月数从退休当月算到新基数启用的前一个月。一位1月退休的人,如果所在省份10月启用新基数,补发月数为9个月;如果11月才启用,则为10个月。各省公布计发基数的时间不同,补发到账的金额也会因此产生差异。
这次补发不能缩小的差距
需要区分清楚一件事:重算补发解决的是“预发养老金与正式养老金之间的基数差”,不是“企退与事退之间的待遇差”。
事退人员补发金额更高,是因为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更长、平均缴费指数更高,在同一个计发基数上调的幅度下,公式算出来的差额自然更大。部分长工龄、高缴费指数的企业退休人员,补发金额也可能超过短工龄、低指数的事退人员,但这是个体差异,不是群体趋势。
计算公式的统一,不等于待遇结果的自然趋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规则和平均缴费指数的历史差异,决定了在同等计发基数上调幅度下,事退人员的月差额仍然会更大。重算补发完成之后,企退与事退之间在存量待遇上的差距,不会因为这次补发而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