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冒用成“财务负责人” 亳州一市民依法维权获撤销登记

大皖新闻讯 6月29日,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撤销登记决定书,依法撤销了亳州勇历花茶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18日将市民古路遥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的事项。经查,该登记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涉事公司早已人去楼空,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

据了解,2026年2月2日,市民古路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称其身份信息被亳州勇历花茶有限公司冒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为财务负责人。随后,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受理并展开调查。

调查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执法人员根据登记信息前往该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发现该地址已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相关人员要么不知情,要么无法联系、拒不配合。在法定的公示期内,亦无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拟撤销登记提出异议。同时,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均未出具不同意撤销的意见。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亳市监撤决〔2026〕第13号

在履行完公告送达等法定程序后,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撤销决定。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登记的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自2023年以来,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查处多起类似案件,涉及花茶、药业、商贸等多个行业,撤销的登记事项涵盖了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及财务负责人等多种职务。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及时向登记机关反映并提交相应材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规定,若对撤销决定持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后60日内向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编辑 崔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