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聘用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 秦皇岛一医院被罚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秦皇岛)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昌卫医罚决﹝2026﹞YL2-4号)。秦皇岛昌黎长城医院因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聘用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执业活动被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

处罚决定书显示,秦皇岛昌黎长城医院存在的违法事实为:“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聘用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执业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二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目;第二章第一百零一条。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对该医院作出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秦皇岛昌黎长城医院成立于2006年,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是一所二级医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结语:

相关从业者表示,未按规定书写病历与聘用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执业活动,均属于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削弱了医疗质量的安全底线,增加纠纷概率和举证难度。两项违法事实的叠加,反映出涉事医院在内部管理和合规运营方面存在系统性的薄弱环节。

有市民提出疑问,病历书写规范是医疗机构管理基础性工作,为何该医院未能落实到位;聘用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该医院在人员资质审核环节是否存在漏洞。

公众期待,该医院以此次处罚为警示,开展全面的医疗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内部考核与追责机制,确保医疗制度真正落地。这是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患者权益的根本前提。

来源:信用中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