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小王跟随奶奶的朋友李某,前往李某位于17楼的家中玩耍。李某进入卧室更换衣物时,男童从窗户坠落至楼下花台,重伤致残。
事发后,小王父母将李某诉至法院,索赔63万余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重庆合川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认定李某存在重大过错,判令其担责60%,赔偿38.5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3.2万元,还需赔偿35.3万余元。

4岁男童到奶奶朋友家玩耍,从17楼窗户坠下致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小王出生于2021年1月,父母离婚后,小王跟随父亲王某与奶奶赵某生活,李某系王某、赵某的朋友。2025年6月30日18时许,李某受邀到赵某家中吃饭。饭后,小王一直跟随李某玩耍,并拉住李某说“走”。李某说“去哪里,落这么大的雨”后,用手拉住小王。小王哭泣后,赵某说“跟到阿姨去嘛”。李某拉小王走时,赵某说“不去,去不得”,见小王出门又说“你都在阿姨家了哦,喊你不去”,但未有效阻止。随后小王跟随李某前往其家中。19时30分许,小王从李某家中坠楼受伤。
李某在警方询问时陈述:在赵某家吃完饭准备离开时,小王提出要跟她去买玩具,经赵某同意后,她带着孩子购买玩具并一同返回自己家中。到家后,李某叮嘱小王在客厅茶几处玩耍,自己进入卧室换衣服。数分钟后她走出卧室,不见孩子踪影,随即听见楼下呼喊,发现家中未安装防盗网、因下雨留缝的窗户被打开,窗边摆放着凳子。李某下楼查看,看到小王口鼻带血躺在楼下花台,群众拨打120和110报警。
小王受伤住院68天。经鉴定,小王截瘫肌力4级以下属七级伤残;两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属九级伤残;左侧肱骨骨折累及骨骺属十级伤残;护理期、营养期计算至伤残评定前一日,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后续需佩戴下肢矫形器并长期开展康复训练。
法院认为,小王事发时年仅四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具备危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李某在赵某的默许下,带小王到其17楼的高层住宅玩耍,即形成双方事实上的无偿临时照看关系,李某由此产生保障小王在其管控空间内的人身安全的义务。
李某作为案涉房屋的权利人,对于高层房屋安全隐患应当具有明确认知。但其在换衣的过程中,将毫无风险认知的幼童单独留在客厅,未尽到与临时照看义务相匹配的高度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小王坠楼受伤具有因果关系,故李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赵某在明知小王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放任李某代为照看,且未告知李某相关的注意事项,在李某善意带走小王后也未进行有效阻止,故赵某在履行相关监护义务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判决,酌情由李某承担60%的责任。经核算,小王受伤造成的损失合计628822.6元。根据责任比例,李某承担385293.56元,扣除李某垫付的32000元,还需赔偿353293.56元。
(文中当事人系化姓)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寻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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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记者获悉,日前,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关注的“快递员救助摔倒老人反被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判决书指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京东小哥李师傅的驾驶行为与老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家属诉请赔偿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京东快递员在工作
快递小哥救人被反诉
2025年6月17日中午,广东江门京东快递员李师傅正驾驶快递三轮车前往乡镇派件。行驶途中,他用余光发现后方十余米处的人行道上,一位老人不慎摔倒。李师傅立即停车,快步跑过去查看情况。
“您怎么样?伤得重不重,要不要打120?”李师傅蹲下身询问。老人当场表示不需要送医,但李师傅注意到老人鼻部有已凝固的血迹,判断老人确实受了伤,便坚持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前,他一直守在老人身边看护。
急救人员和老人家属到场后,李师傅协助将老人送上救护车,又随车陪同前往医院。在老人家属办理入院手续期间,他留在身边照看老人。此后数日,他还持续跟进询问老人康复情况。
然而,事情后续发展出乎他的意料。几个月后,老人家属将李师傅作为肇事者诉至当地法院,主张各项损失赔偿共计92万余元。

京东快递三轮车 资料图
二审驳回老人家属诉求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李师傅所在的京东快递站点、片区管理团队及公司防损、法务专项团队全程跟进,为他托底,提供全方位支持与专业法律援助,帮助他依法维权。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发路段属于监控盲区,老人倒地全过程无视频记录。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确认李师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无明显刮碰痕迹,无法证实与倒地老人发生接触刮碰。此外,在医院病房内,老人家属多次询问是否被快递三轮车碰撞致伤,老人均明确予以否认;交警大队留存的询问笔录亦记载,老人家属在多次问询中均否认老人与快递三轮车发生碰撞。
二审中,老人家属主张李师傅“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减速避让”,其驾驶行为产生的气流、噪音、惊吓等非接触因素可能致老人摔倒。但法院结合交警证明、车辆痕迹、询问笔录等证据综合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师傅驾驶行为与老人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非接触性侵权及高度盖然性主张未获支持。
江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
“公司态度很明确,员工做了好事,不能让他一个人扛,法务部门的同事介入很快。小哥没有撞到人,没有按喇叭,交警也证明小哥三轮车没有刮痕。”京东快递江门市负责人黄站长表示,“法律是公正的,还了他一个清白。我一直跟小哥说,该做的好事还是要做,但要学会保护自己,公司更是小哥们坚强的后盾。”
二审判决文书中,辩方重点释明:公民善举,不能作为推定侵权之依据。李师傅发现老人倒地后主动报警并协助送医,系弘扬社会公德的善意救助行为。法律应鼓励和保护善意救助,不能以李师傅实施了救助行为即反推其为肇事者,否则将严重抑制社会公众互助意愿,违背公序良俗。